基金经理:刘敦
单位净值:2.7050 | 净值增长率:-0.80% } else {?> | 净值增长率:-0.80% | 累计净值:3.4975 | 截止日期:2024/4/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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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最新规模:6.03亿元 | 风险等级:高风险 | 申购状态: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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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申万菱信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申万菱信沪深300指数增强A | 基金代码 | 310318 |
成立日期 | 2004/11/29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2.228 (2023/12/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2.228 (2023/12/31) |
基金规模(亿元) | 6.03 (2023/12/31) | 选股风格 | 大盘—价值型(2023年4季) |
基金管理人 |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刘敦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二级分类 | 复制指数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20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53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为增强型指数基金,通过数量化的投资方法与严格的投资纪律约束,力争控制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7.75%,同时力求实现超越标的指数的业绩表现,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 ||
基金比较基准 | 9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5%(指年收益率,评价时按期间折算)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权证、股指期货、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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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增强型指数基金,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均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 ||
收益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25%。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某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 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 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