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汤慧
单位净值:3.1466 | 净值增长率:0.05% | 累计净值:9.1920 | 截止日期:2024/4/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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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最新规模:9.42亿元 | 风险等级:中高风险 | 申购状态: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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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华宝宝康消费品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华宝宝康消费品混合 | 基金代码 | 240001 |
成立日期 | 2003/7/15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2.994 (2024/3/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2.994 (2024/3/31) |
基金规模(亿元) | 9.42 (2024/3/31) | 选股风格 | 中盘—成长型(2023年4季) |
基金管理人 |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汤慧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二级分类 | 偏股混合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21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80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分享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过程中消费品各相关行业的稳步成长;为基金持有人谋求长期稳定回报。 | ||
基金比较基准 |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20%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为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公司股票(包括存托凭证)和和债券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投资于消费品类股票的比例不低于股票资产的80%。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净值的50%-75%;债券为20%-45%,现金比例在5%以上。 | ||
风险收益特征 | |||
收益分配原则 | 1、基金收益分配在各基金范围内进行。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 (1)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投资人可选择获取现金红利或者将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前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下称“再投资方式”);自本更新招募说明书公布之日起,本基金新增的投资人如果没有明示的,则视为选择现金红利方式; (2)分红方式的设置与变更 投资人可在销售机构处对托管在该处的基金通过基金分红方式的设置和变更进行分红方式的选择,基金分红方式变更确认后对该销售机构账户内托管的该基金品种全部份额有效。 投资人既未作账户分红方式选择也未作基金分红方式选择的情况下,分红方式根据本条第(1)项所述的现金红利方式确定,否则不再适用本条第(1)项所述的现金红利方式规则。 3、同一基金单位享有同等分配权; 4、基金收益分配后每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5、如果基金投资当期出现亏损,则该基金不进行收益分配; 6、基金收益分配比例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7、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少一次,当年成立不满3个月,收益可不分配;年度分配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完成。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